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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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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及《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巴彦淖尔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巴彦淖尔市教育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组织保障情况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措施等。本报告可以从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bsjy.com.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478-7917639)。

  一、概述

  2017年,巴彦淖尔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17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渠道,深化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促进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组织保障情况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局长宋铁同志担任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二级单位相关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统筹推进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规划重点工作,将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相关科室和直属各教育单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内容审核,确保了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真实。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落实拟文科室-办公室-局领导三级审核制,明确了审查程序和各环节的责任,确保了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行为。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新开设专栏专题1个,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政务动态信息463条,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各类信息633条,官方微博发布各类信息70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包括党建、人事管理、收费管理、基础教育管理、德育工作、职业与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招生考试、教育督导、教育信息技术、教育装备、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共青团少先队建设、教育工会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互联网

  在本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教育领域政府信息。

  2.微信公众平台

  经市教育局研究审核,确定市教育局唯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巴彦淖尔市教育;确定运行中辅助业务类微信公众平台:巴市教育纪检、教育财会、巴彦淖尔市教育督导。

  3.公共查阅点

  市教育局切实做好教育领域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工作,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工作,2017年相关政府信息纸质文件已保存在市教育局档案室。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有待充实,公开形式便民性也需要提高,信息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为此,我们将积极整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系统性、准确性;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扩大公开内容,梳理信息,畅通渠道,重点做好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学生工作、教学科研等事项的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信息工作相关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能力。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18年3月30日 

来源:市教育局     编辑:杨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