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乌拉特中旗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18-03-30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对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以网络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现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乌拉特中旗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组织,不断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这项工作开展以来,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工作机制、组织领导、制度考核等内容,有力地提升了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以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为组长、政府分管副旗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旗政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并认真督促、指导各个机关和部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编制发布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对各类公开信息要求做到分类规范,目录清晰,及时发布。同时,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查、审核工作和保密工作。

  (三)落实工作措施。一是明确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平台发布工作,对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在信息产生或更新的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平台上发布。二是明确发布任务。每周必须报送两条以上。三是严格了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保密审查内容、保密审查程序,要求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逐一进行保密审查,从严把关,确保不涉密和不泄密。同时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2017年通过乌拉特中旗政府门户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58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3870余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涉及我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年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依法行政、市场监管、经济社会政策、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配置、减税降税、扶贫、社会救助、就业创业、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预决算公开以及其他需公开的内容。坚持每天及时、准确主动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乌拉特中旗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审查、处理、答复告知、送达收签、归档等程序,保证依申请公开的依法规范。

  2017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旗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旗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乌拉特中旗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分类、编目、管理以及行政审批等功能尚不完善;部分苏木镇和部门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建设不够完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内容尚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不平衡;未能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2018年我旗将按照市级的统一要求,重点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工作:一是积极以“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建设为契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分类、行政审批、回应关切等功能;提升服务内容,建立集中发布、统一查阅、便捷搜索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规范各苏木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以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四是建立政务公开系统,加强政务服务,完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六是扎实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工作,及时查找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新问题,提高工作水平。 

来源:乌拉特中旗     编辑:杨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