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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746318/2018-0083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4-02
标       题: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的五条意见
文       号: 巴政办发〔2018〕23号 主  题  词: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的五条意见

巴政办发〔2018〕23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双河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壮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乡村振兴的支撑力量,是推进农牧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引领力量,是推进我市“五区”建设,建成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的攻坚力量。为着力培育和造就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职业农牧民队伍,推动“三农三牧”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五条意见。 

  一、确定培训对象。将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主、农牧民合作社骨干和农牧业企业负责人等作为生产经营型培育对象;将在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牧业劳动,且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作为专业技能型培育对象;将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村经纪人、机械化作业员等作为社会专业服务型培育对象;将在农牧区创业的大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及新型职业农牧民后代等作为新生代型培训对象,健全完善培育人才库,统筹规划不同对象的培育计划。 

  二、创新培训方式。按照缺少什么补充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开展精准培训。一是请进来。围绕全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推广普及高产高效种养殖、节本增效、“四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新成果、新技术,聘请专家学者进行理论授课、现场答疑解惑,深入田间地头、温室园区等生产一线,手把手、面对面专业指导。推行政府为职业农牧民免费发放科技服务券,职业农牧民用券支付科技特派员报酬的精准服务模式。二是走出去。围绕农高区、田园综合体创建,设施农业、有机农业发展,品牌化、标准化、可追溯体系建设等,深入山东东营、陕西杨凌、四川西充、浙江丽水等先进地区挂职锻炼或实地观摩考察学习,每年不少于3000人次。探索互联网+“培训”模式,完善“12396”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和APP客户终端系统,实现在线学习、技术咨询、共享教学资源等“一站式”服务。 

  三、明确培育任务。推进“三”“十百千万”工程,即:每年培育30个以上农牧业龙头企业,300个以上示范性农牧民合作社,300个以上示范性家庭农牧场,3000人以上新型职业农牧民,辐射带动农牧民3万人,并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岗位的拓展范围。同时,扶持培训一批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支撑乡村振兴。

   四、完善培育机制。以内蒙古农业大学、河套学院为技术依托,各级农业专家为主要师资力量,农广校、党校为教学主体,职业学校共同参与为组织架构,以全市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为重要契机,以理论学习与基地培养紧密结合为培养模式,并开展一对一教学指导和跟踪服务;分产业遴选一批培训机构、高水平师资,吸纳一批“土专家”“田秀才”充实师资库;分类型遴选一批有特色、有实力、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农牧业示范园区、“农”字号龙头企业、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作为教育培育实训基地,整合各类涉农培训项目,着力构建“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体系。农牧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将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纳入职业教育规划;财政、发改、人社、科技、金融、保险等整合资源,将土地流转、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农牧业补贴、农牧业和保险、社会保障等强农惠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牧民倾斜,给予新型职业农牧民全方位保障。 

  五、强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对新型职业农牧民教育培育、督查考核,每年投入培育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经培训合格后由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授权的农业部门颁发新型职业农牧民证书,旗县区以认定初、中级为主,市级认定高级,经认定的职业农牧民享受“四优先”政策(优先申请涉农优惠扶持政策;优先申报安排中央、区市项目扶持;优先提供金融信贷支持;优先享受科技推广等各项配套技术服务)。构建完善新型职业农牧民动态管理机制,实行“五星级”管理(一星级:考评分数60-65分、二星级:考评分数66-70分、三星级:考评分数71-75分、四星级:考评分数76-85分、五星级:考评分数85分以上),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扶持三星级以上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经营企业发展,同时,开辟“绿色通道”,鼓励引导新型职业农牧民通过流转土地、入股土地、托管土地、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合作社统一经营等多种形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经营;支持和帮助职业农牧民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授权符合标准的产品使用河套地域品牌。深入开展“一企一村”“百企联百村”“村企结对”行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等特色优势产业,乡村旅游基地和田园综合体建设,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多路径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多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多形式提高发展质量,更好带动小农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建立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引导各级各类农牧业项目向新型职业农牧民倾斜,逐步形成项目带动产业发展、产业促进职业农牧民队伍壮大的发展模式;切实发挥自治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通过财政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等,持续为发展壮大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支持。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