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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巴彦淖尔市 2015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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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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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现将《巴彦淖尔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编制?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015815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储量环境科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86

 

巴彦淖尔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自?区国土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4年度全市地质灾害情况

?  2014年度汛期全市降水量基本维持正常水平,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全市情况,及时制定了“201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下发了汛期检查通知,并在汛期进行了巡回监督检?查。各旗县区国土资源(分)局结合实际情况,邀请有资质单位?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对各工矿企业、各村嘎查进行了综合调查,?摸清本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易发点的分布状况、灾害类型、灾害?规模、险情和危害围,划定了灾害危险区。在此基础上,各旗?县区编制了《201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制定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为提高群众防灾和避险的意识,各旗县区和所有?的矿山企业、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苏木签订了防灾责任状,?签订责任状232份,明确了责任人。给主要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防?灾责任人、村民及工矿企业发放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3000多份。 2014年度全市境内?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汛期各隐患点相对稳定,没有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二、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根据气象部门对我市2015年降水趋势预测,综合分析工程?建设活动的区段分布及地质灾害态势,我市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区段如下:

  一)乌拉山沿山地区?

  分布在乌拉特前旗乌拉山沿山的巴彦花镇、乌拉山镇、额尔登?布拉格苏木、沙德格苏木,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

  二)渣尔泰山地区

?  分布在渣尔泰山的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小佘太镇、明安镇,?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 德岭山镇、 新忽热苏木, 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 滑坡、 泥石流,部分矿区存在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三)狼山地区?

  分布在狼山一线的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 德岭山镇、 呼鲁斯?太镇、 乌加河镇, 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 呼和温都尔镇、 ?盖苏木、 获各琦苏木及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 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 滑坡、 泥石流, 部分矿区存在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四)乌拉特中旗、 后旗北部矿区?

  该区域分布的各类大、 中、 小型矿区, 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 地面塌陷、 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五)河套平原黄河沿岸区

  分布于磴口县巴音高勒镇-乌拉特前旗巴音花镇黄河沿岸地?带, 包括磴口县、 杭锦后旗、 临河区、 五原县、 乌拉特前旗的黄?河沿岸地带, 属于崩塌中易发区。 地质灾害类型多为崩塌(塌岸),?少数为滑坡。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区?

  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 根据国家、 自治区气象局?预报, 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 今年汛期我市降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 经对市内地质环境条件、 地质灾害主要控制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 2015 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为:

  一)崩塌、 滑坡重点防范区?1 京藏高速、 110 国道乌拉特前旗段及固查线乌拉特中?旗、 乌拉特后旗、 磴口县段, 霍青线、 临赛线、 五海线、 明哈线?等交通干线和沿山设立的 50 多户砂、 石料采矿企业, 存在滑破、?泥石流、 崩塌的隐患较大。

  2 营盘湾矿区、 温更矿区小煤矿采空区较多,书记沟、 ?窑口、 东升庙矿区已形成大面积采空区和塌陷区, 是塌陷、 冒顶、?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多发区。

  3 各露天开采矿山为塌方多发区,特别是乌拉特前旗、 ?拉特中旗一些露采小铁矿, 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雨季极易?边帮崩塌。

  4 采选矿山企业的尾矿坝为崩塌、 滑坡多发区。

  5 乌拉山地区、 渣尔泰山地区、 狼山南侧沟谷为滑坡多发区。?

  二)泥石流重点防范区?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地区, 乌拉特中旗、 乌拉特前旗渣尔泰山?地区, 乌拉特中旗、 乌拉特后旗、 磴口县狼山山脉南侧地形切割?严重, 山势陡峭、 沟谷发育、 沟坡坡度大、 植被稀疏, 以坡积物?为主。 露天开采矿山企业多集中在这一带, 废石、 废渣堆集, ?塞行洪通道。 山洪爆发后, 极易形成泥石流,冲毁农田、 道路、?通信、 居民点等设施。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控, 设立警示标志,?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三)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对策?

  根据气象中长期预报, 2015 年我市范围内降雨不确定因素?较多, 汛期各种地质灾害发生的机率较大, 各旗县区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 加强对重点地区和危险点崩塌、 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控和预防, 对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区, 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实地调查了 解, 掌握基本情况, ?出治理方案并加以落实。 要加强地质灾害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保护环境和防灾减灾意识。 强化预测预报工作, 以便在?灾害发生时及时、 有效地进行防治, 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公益性事业, 也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向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地区的群众多宣传?预防措施, 努力形成社会多方面共同重视、 共同预防的局面。

  一)全方位部署,促进地灾防治全民参与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县区政府要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从排查监测、 制订预案、 应急处置、 预警预报等方面提出?明确防灾措施。 汛期期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储备?必要的防灾救险物资,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

  二是健全五级联防。 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 市、 旗县?区、 镇苏木、 村居、 监测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 明确防灾任?务,落实防灾责任, 制定防灾措施。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 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 ?质灾害巡查制度、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地质灾害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 制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守则, 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规范,明确工作职责、 工作程序和责任要求,?使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四是加强宣传引 导。 开展大规模防灾知识宣传, 组织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宣讲团, 深入农村、 社区、 学校广泛宣讲, 普及防灾?知识。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培训, 邀请高层次专家授课, 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要逐渐形成宣传引导有力, 工作运行规范, 全民?积极参与,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地灾防治大格局。

  二)全方位预防,努力把地质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预防是减少地质灾害危害的基本手段。 各地区按照防治不?留死角, 监管不留真空的原则, 努力做到地质灾害早发现、 ?预警、 早防治, 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是联合预防。 各旗县区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局、 发改委、 教育局、?科技局、 公安局、 财政局、 民政局、 住建局、 人社局、 交通局、?水利局、 农牧业局、 卫生局、 气象局、 环保局、 安监局、 地震局、?武警等部门, 对全市各类地质灾害点、 矿区、 旅游区、 中小学校?舍区等重点防灾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发现的隐患点全部编号, ?记造册,标注信息, 实现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 二是重点预防。?对全市确定的 24 处重点地灾防范区实行领导包片负责,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汛期期间实行汛前排查、 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建立巡查台账。 对我市重点防范区内 46 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地?区要全部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 确保两卡发放及时到?位。 三是结合我市实际, 邀请有资质单位以乡镇为基本单元, ?各工矿企业、 各村嘎查进行综合调查, 摸清本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易发点的分布状况、 灾害类型、 灾害规模、 险情和危害范围,?划定灾害危险区。

  三)全方位推进,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强大合力

  ?一是实行群测群防。 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最有效的办?法。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实行关口前移, 以村为主体, 聘请村民为群测群防员, 筑牢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道关口。 二是落实共?同责任。 着力构建属地管理、 条块结合、 部门联动的地质灾害防?灾体系, 各级政府为第一责任人, 国土资源局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住建、 安全、 交通、 气象、 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承担行业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管责任。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 水利、 交通、 地震等部门密切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 发挥各自 监测网络优势, 及时协调处?理地质灾害。 四是严格汛期值班。 每年汛期实行 24 小时值班,?定期巡查, 确保地质灾害险情第一时间上报、 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应急处理。

  五、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编制(修编)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各旗县区国土资源局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制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地质?灾害预防重点, 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威胁对象与范围, 重点?防范期,防治措施, 监测、 预防责任人等。

  各旗县区要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 机构人员 变动等情?况,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编制(修编),同时要?对重点防控地区编制地质灾害专项防灾预案。 专项防灾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与范围、 监测责任人、 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 报警方式、 人员 与财产转移路线、 应急通信保障、 医疗救治、 疾病控制、 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 的职责?分工、 抢险救援人员 的组织、 应急救助物资的准备等。 为建立健?全各种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机制, 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处置水平, 应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和应急、 救援装备、 资金、 物质?的准备; 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地质灾害调查、 报告?与处理程序; 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 应急通讯保障、 人员?财产撤离、 转移路线、 医疗救治、 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质灾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习等方面的内容。

  灾情发生时, 担任监测任务的单位、 个人和基层组织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灾情, 旗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赴现场调查,了解灾害发生的原因、 发展趋势,?采取应急措施, 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并将灾情的详细情况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 处理完毕后, 旗县区国土资源局?要编制详细、 完整的调查处置报告, 逐级报送上级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巴彦淖尔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电话:0478-8756126

?  固定值班电话: 0478-8756126    8985158   8985112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杨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