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巴彦淖尔市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劳务代理公司)负责考务工作,开发区管委会招考工作组全程负责监督。
二、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20名。
岗 位 |
数量 |
性别 |
学 历 |
岗位要求 |
文 秘 |
2名 |
男1名 女1名 |
专科及 以上学历 |
新闻,汉语言文学等专业,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基础,熟练掌握公安公文写作知识,有在相关岗位工作者优先录用。 |
财 会 |
1名 |
不限 |
专科及 以上学历 |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悉行政财务管理,有在相关岗位工作者优先录用。 |
计算机 网管 |
1名 |
男 |
专科及 以上学历 |
具有计算机网络专业知识,熟悉公安内网管理,有在相关岗位工作者优先录用。 |
文职 辅警 |
4名 |
男2名 女2名 |
专科及 以上学历 |
能够熟练从事行政助理,文书助理,后勤助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 |
勤务 辅警 |
12名 |
男 |
高中或 中专以上 |
能够从事案事件现场保护,违法犯罪行为制止,抢险救灾,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相关工作。 |
(一)热爱祖国;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无吸毒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
(五)户籍限定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前为巴彦淖尔市户籍。
(六)年龄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公安工作2年以上经验的,年龄适当放宽至2岁。
(七)学历一般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人员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也可参加报名,详见岗位设置表。
(八)在巴彦淖尔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在校期间曾任大学生学生会干部、在校期间入党的学生党员;复员退伍军人;有公安工作满3年以上经验者,不受户籍限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及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原辞退的协警;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从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从事传销、法轮功等邪教行为的。
8、吸食毒品或有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的。
9、其他不得考录情形。
四、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巴彦淖尔市政府网站(http://www.bynr.gov.cn)、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bynrkfq.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为开发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方案公告》。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月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3: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育红东街11号大众劳务代理公司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所填写的联系电话一经填写,不能变更,保持电话畅通,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户口簿、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笔试成绩加分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报名费用:每项考试收取70元(三项考试共210元),在领取每项考试准考证时分别收取。
(三)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试方式
考试的方式主要采取体能测评、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体能测评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对自身身体状况进行安全评估,在体能测评期间出现的意外事故,由参测考生自行负责,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笔试、面试等下一环节。体能测评不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体能测评项目:50米跑(男、女)、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男、女)。体能测评项目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二项任意一项目不达标视该考生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环节。
(二)笔试
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各招聘岗位笔试考试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三)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各招聘岗位面试考试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等。
七、成绩计算
(一)加分条件及分值
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在巴彦淖尔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在校期间曾任学生会干部、在校期间入党的学生党员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复员退伍军人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有公安工作满3年以上经验的在笔试成绩加3分,以上情况不累计加分。
(二)总成绩计算方式
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分值高者入围。
八、体检
体检由大众劳务代理公司组织实施,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招聘计划数1∶1比例等额确定。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相应招聘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开发区公安分局根据有关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开发区公安分局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7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人员所空缺的职位,按报考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聘用。
十一、聘用待遇
1、工资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执勤津贴组成。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478-2696009、18347899888
十三、本《方案》解释权属开发区管委会招考工作组。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