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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法院为23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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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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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感谢你们了,拖欠两年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近日,家住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的董淑丽激动地向临河法院工作人员表达谢意,感谢在他们的帮助下,终于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2015年至2016年,劳务分包商夏明刚(化名)雇佣来自湖北省的董淑丽等23人到临河某新建小区从事瓦工工作,工程完工后,夏明刚以资金不到位、无法支付工资为由,拖欠了董淑丽等人103万元的工资。2017年10月,董淑丽等人联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与夏明刚签订劳务分包协议的被申请人北京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资。仲裁委仲裁后,北京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向临河区法院劳动争议专业审判庭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决定先进行调解。

  为了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及时、顺利得到维护,临河区法院高度重视,及时开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由分管副院长与劳动争议庭的两位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反复调解。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了给付日期。(通讯员 魏杰)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杨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