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30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我中心开展了2017-2018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为全市2367个缴存单位、140215名缴存职工结息9285.4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
今年结息总额为9285.4万元,较上年增加479.1万元。其中,临河管理部结息3868.7万元,五原管理部结息1020.3万元,前旗管理部结息1186.6万元,中旗管理部结息693.2万元,后旗管理部结息560.8万元,杭后管理部结息1281.5万元,磴口管理部结息67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