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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接待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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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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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接待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现将巴彦淖尔市接待办公室2018年度预算进行公开,并对2018年度预算数据予以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巴彦淖尔市接待办公室工作职能:是巴彦淖尔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市四大班子副厅级以上来宾的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和统筹组织协调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直各部门以及各旗县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独立预算的主体,没有二级单位。

  (一)、市接待办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市接待办为市委办公厅二级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编制人数14人,现实有人数13人,退休人员1人,下设三个科室,分别是接待科、信息联络科、综合科。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巴彦淖尔市接待办公室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市接待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市接待办2018年收入预算为522.3万元,2017年收支总预算为51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几乎无变化;

  支出预算为522.3万元,比2017年增加1%,几乎无变化。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5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数为522.3万元,占总预算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为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1万元,占比0.4%;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为5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万元,占26%,项目支出390万元,占7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及公务接待活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22.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2.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 工资福利支出10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商品与服务支出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劳务费、邮电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我单位无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2.3万元,比上年增加14.9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为承担的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我单位无因公出国。

  2、公务接待费27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9万元,增长8.64 %,原因为承担的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万元,下降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主要是由于没有购买新的公务用车及公车改革费用下降。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机关运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08万元,比上年增加4.42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等所必须的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5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17万元;印刷费14万元;会议和培训费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11辆,,还有部分车辆已移交,还未核减,2018年将核减完毕,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源头治理,控制超标准接待。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接待工作的源头控制,避免超标准、高标准接待。

  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完善接待工作流程,在精细服务上下功夫。

  三是保证接待工作的时效性,接待工作具有时效强,标准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的对接上要准确,避免失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来源:市接待办     编辑: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