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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十三五” 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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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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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十三五” 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7 111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直各部门: 

  现将《巴彦淖尔市十三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9 1 日   

 

巴彦淖尔市十三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和《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要求, 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 2016?2020 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与形势要求

?  一、 发展现状

??  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市委、 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政府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明确了工作牵头部门, 强化了责任分工, 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全市信用信息的征集、 管理和应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各旗县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保障得到加强, 均建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 明确了牵头部门,为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 基础。 

  规划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围绕贯彻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 精神, 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巴?彦淖尔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实施方案》《巴彦淖尔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巴彦淖尔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黑榜发布及奖惩制度(试行)》《巴彦淖尔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巴彦淖尔市201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巴彦淖尔市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 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路径、 ?标和任务。 各旗县区、 各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本部门、 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在方案制定和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 大胆实践, ?定形成了一批地区和行业的工作计划和制度规范, 多层次的制度?体系正在形成并日益完善。 

  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系统建设初见成效。 按照国家、 自治区要?求和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需求, 我市积极着手启动建设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包含全市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和法人、 自然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已征集全市法人信用主? 23503 个, 法人信用信息记录 83819 条, 自然人信用信息记录?233 条。 目前已开通了信用巴彦淖尔网站, 并与信用中国”?信用内蒙古网站实现了信息互联共享。 同时, 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也在逐步完善, 工商、 质监、 税务、 食药、 安监、 环保?等部门相应建立了本行业领域信用信息系统, 重点行业的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取得积极成效。 

  信用信息应用范围不断拓展。 各级政府部门双公示工作?扎实推进。 截止20169底,全市共网上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12371 条。 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 为指导, 结合国家各部门推出的重点领域失信惩戒合作?备忘录, 分别针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企业等领域的失信行为等信息进行了 公示, 形成了?效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为今后全面实施跨地区、 跨部门联合惩戒?奠定基础。 

  诚信宣传持续有效开展。 紧紧围绕信用巴彦淖尔的建设?目标, 将诚信宣传融入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 利用报纸、 广播、 电视、 互联网、 手机等各种媒体, ?过评选表彰道德模范、 身边好人和诚信企业家、 诚信企业、 诚信?品牌, 树立了 一批诚实守信的典型, 弘扬了诚信风尚。 依托巴彦?淖尔市征信教育基地, 为进一步探索建立高校学生征信教育宣传?长效机制, 普及征信知识, 提升高校学生信用意识和诚信道德实?践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总体看, 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个别旗县区、?市直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信用制度建设滞后, 信用基础?设施薄弱,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投入明显不足, 信用应用有待拓展,?信用服务市场有待培育,信用宣传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 形势要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党中央、 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中央、 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任务、 新要求。 抓住机遇, 乘势而上, 认真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 把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是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光荣使命。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有利?于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 降低交易成本, 防范经济风险, ?变政府职能, 为激发市场活力、 增强创新动力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 提升行政效能的客?观要求。 推进简政放权, 转变政府职能, 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 对政府行政管理水平?和市场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前、 ?中、 事后监管体制, 夯实信用监管基础, 有利于提升政府的市场?监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 

 

第二章 总体思路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四中、 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 按照创新、 协调、 绿色、 开放、 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 紧紧围绕落实自治区党委、 ?府的决策部署, 以健全信用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为基础, 以建设?覆盖全市所有信用主体、 所有信用信息类别、 所有领域的社会信?用信息系统为依托, 以行业信用建设、 地方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 以建设政务诚信、 商务诚信、 社会诚信、 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 以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 推进社会信用文化?建设为重点,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努力促进社会信用环?境改善和社会诚信意识增强, 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 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 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 社会共建。 充分发挥政府的规划、 引导、 推动和?示范作用, 着力在夯实基础、 完善制度和营造氛围等方面积极作?为。 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统筹规划, 分步实施。 根据不同旗县区、 部门和行业的特点,?立足当前、 着眼长远, 系统规划、 统筹协调, 分类指导、 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健全制度, 规范发展。 逐步建立健全信用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强化对信用信息的统一管理。 规范有序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 保障信用信息安全, 维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 

  整合资源, 共建共享。 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推进各旗县?区、 各领域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有效对接, 在更大范围实?现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形成共建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 建设目标

  ?力争到 2020 年,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基本形成, 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 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作用, 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基本建立。 政务诚信、 商务诚信、 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信用产品广泛应用, 社会成员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经济社会发展?的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第三章 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一、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 要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 执行、 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 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 确保决策权、 ?行权、 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和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全面推行阳光政务 进一步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 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 提升政府公信力, 树立政府公开、 ?平、 清廉的诚信形象。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 ?进行政决策公开、 执行公开、 管理公开、 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政府网站、 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公众平台建设, 深化和扩展公开内容, 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积极做好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与信用巴彦淖尔网站的?联通工作,推动信息互联共享。 

  加强双公示工作。 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 大力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合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 权力清单责任清?为基础, 进一步强化双公示工作责任落实, 完善公示标?准规范, 丰富公示内容, 创新公示方式, 建立公示长效机制, ?保公示信息全面、 准确、 及时、 依法合规,便于公众查询。 

  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 各级政府要严格履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 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绩效评价体系, 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百?姓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 推动各?旗县区、 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 政府承诺要依法合规, 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 要积极维护公平竞争、 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加强?和推进政府债务管理。 建立政府承诺落实的追责机制, 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 对承诺履行情况给出客观、 详实的评价, 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加大监察、 审计等部门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审计力度。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积极创新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机制,?统一制度规则、 交易平台、 服务标准、 信息公开、 专家评标、 ?用管理。 推进公共交易平台整合, 提升交易信息化水平, 完善运?行机制, 强化信用管理, 创新交易监管方式。 坚持综合管理与行?业监督相结合、 监督与交易经办相分离的监管体制, 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 综合管理和行业监督部门提供公开、 透明、 规范、 ?效的综合服务。 

  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 推进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 ?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廉政记录、 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 将诚信记录作为公?务员考核、 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 守法?和道德教育, 制定公务员诚信教育培训计划, 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 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增强公务员守法诚信意识,?建立一支守法守信、 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专栏1 政务诚信领域重点工程

  ?1. 政务信息公开方面。 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建设、?互联网办事大厅服务平台建设、 投资项目网上监管审批服务平台建?设、 政府效能网上监察平台建设、 社会事务网上办理服务平台建设、?政务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 

  2. 公务员诚信管理方面。 加快公务员信用 档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公务员诚信评价考核系统建设,公务员诚信手册编制。 

  3. 政务信用应用方面。 制定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行政许可、 ?府采购、 招标投标、 劳动就业、 合法劳动用工、 社会保障、 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 申请政府资金支持、 金融等领域应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 

 

  二、 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生产领域信用建设。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 以煤?矿、 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特种设备生产企业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销售企业和爆破作业单位为重点,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制度, 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 以食品、 药品、 日用消费品、 农牧业?产品和农牧业投入品为重点, 加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和加工?环节的信用管理。 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 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 加强信用分类监管, 加大对质量违法失信行为的信息披露和惩戒力度, 实现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异?地和部门间共享,建立跨部门的质量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流通领域信用建设。 建立完善批发零售、 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 流通快递服务、 进出口 等商贸流通企业信用档案, 探索建立?健全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制度, 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 建立以商品条形码为溯源手段的产品质量信用 信息平?台。 推进外贸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逐步建立跨部门的外贸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将进出口企业信用状况与进出口 管理措施结合?起来, 实行差别化通关政策。 加强检验检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市场混淆行为、 虚假宣传、 假冒伪劣、 商业欺诈、 商业诋?毁、 商业贿赂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增加企业失信?成本, 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 

  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 加快工程建设领域诚信制度建设,?制定建设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分类监管标准。 加快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加强对勘?察、 设计、 施工及监理、 工程咨询、 招标代理、 工程检测、 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及其注册人员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 开展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 与市场履约情况相结合, 建立科学、 规范?的信用评价机制, 实行动态评价和信用分类监管。 完善工程建设?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加大对企业在招标投标、 工程造价、 质量?管理和施工安全等方面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及时曝光严重失信行为,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 建立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基础性法规?制度、 标准规范体系和信用监管体系, 建设行业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 针对不同经营门类分别制定不同考核指标, 加强信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 将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加强?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管和惩戒, 逐步建立跨部门、 ?行业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强化交通运输领域诚信文化建设, ?进从业单位诚实守信, 依法经营, 推动全行业诚信水平显著提升。 

  金融领域信用建设。 建立完善融资担保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机构、 股权权益类及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等金融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进一步扩大信用记录的覆盖面。 创新金融信?用产品, 改善金融服务, 维护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金融欺诈、 恶意拖欠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 披露虚假信息、 非法集资、 逃套骗汇、 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等行为, 有效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强化金融机构诚信意?识, 规范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业务行为, 增强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保险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完善保险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 ?导保险机构采取差别化保险费率等手段, 对守信者予以激励, ?失信者进行约束。 

  价格领域信用建设。指导企业和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规范和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实行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着力推行明码实价 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制度,推动实施奖?惩制度。 强化价格执法检查与反垄断执法, 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税务领域信用建设。 加强纳税信用分类管理, 实行纳税信用?动态监管。 建立跨部门涉税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扩大涉税信息共?享范围, 加强对纳税信用评价的应用, 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 ?立税收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 严厉打击偷、 逃、 骗税行为。?探索非税信用信息在企业诚信纳税领域的应用, 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 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信用管理, ?化联动惩戒, 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供应商、 ?审专家、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 并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实现跨地区、 跨部门信息共享。 依法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限期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完善政府采购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通过共享信用信息, 加强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信用管理, 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 

  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 加快建立招标投标信用管理制度,?扩大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范围, 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 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用档案, 推动完善奖惩联动机制, 对招标投标活动中不良行为实施记分管理, 公布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建立投标人、 评审专家、 招标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 并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系统。 探索?在招标投标领域使用 由具备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告, 将其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 评标、 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参?考。 

  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建立健全规范电子商务经营和交易?行为的诚信制度,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 信息公开披露、?网店实名认证以及网店产品质量认证等制度, 完善电子认证体?系。 加强网店产品质量检查, 对失信主体建立行业限期禁入制度。?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保障制度, 推动信用调查、 信用评估、 ?用担保、 信用保险、 信用支付、 商账管理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领域中的应用。 

  统计领域信用建设。 加快建立统计领域信用管理制度, 将统?计单位、 统计中介(代理) 机构和统计调查企业的失信行为纳入?信用档案。 以查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 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强化统计执法检查, 依法打击违法干预统计数据、?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 统计调查对象拒报及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行为。 开展诚信统计承诺活动, 加强诚信统计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诚信统计意识和依法统计观念。 

  中介服务领域信用建设。 建立完善律师、 公证、 仲裁、 司法鉴定、 鉴证、 会计、 担保、 评估、 代理、 经纪、 咨询、 交易、 ?验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数据库, 将其不良?信用信息记入信用档案。 加强对中介服务业的信用分类监管, ?行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披露制度, 开展中介服务?业信用评价, 将有关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 

  会展、 广告领域信用建设。 加强对会展、 广告领域市场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行为的记录、 更新和整合, 探索引入第三方?信用 中介机构开展会展、 广告领域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 ?价。 规范会展、 广告领域市场从业人员资质认定、 职业培训和管?理、 评级评优等活动。 强化广告制作、 传播等环节各参与者的责?任, 加大对骗展、 制作和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制定会展、 广告领域市场经营机构?行为准则及从业人员诚信从业准则, 推动会展、 广告领域市场主?体增强守信自律意识。 

  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 积极引导企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加快企业信用档案建设的统筹规划与实施。 鼓励企业建立客户档?案并开展客户 诚信评价, 将客户诚信交易记录纳入应收账款管理?和信用销售授信额度计量, 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管理流程, 防范?信用风险, 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加强供水、 供电、 供热、 燃气、?电信、 公路、 铁路等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行业企业自身信用建设。 鼓励企业建立质量诚信自律机制, 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自觉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 不断增强企业防范与控制信?用风险的能力。

 

  专栏 2 商务诚信领域重点工程

  ?1. 行业信用信息应用示范工程。 在工程建设、 政府采购、 食品、?药品、 农牧业投入品、 融资担保、 价格、 电子商务、 物流商贸等领域?和行业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开展信用产品和服务应用示范。 

  2. 打造名优品牌示范区。 选择我市地方名优特食品、 名优乳制品、?牛羊肉制品、 特色果蔬等优势特色产业的集中加工区、 知名品牌示范?区,率先开展信用产品和服务应用示范。 

 

  三、 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信用建设。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诚信?建设, 培育诚信执业、 诚信采购、 诚信诊疗、 诚信收费、 诚信医?保理念, 坚持合理检查、 合理用药、 合理治疗、 合理收费等诚信?医疗服务原则。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执业医师、 药师、 护士等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 制定信用评价标准体系, 惩戒收受贿赂、 ?度医疗等失信行为, 将恶性伤医、 恶意逃废医疗费用等行为一并?纳入信用记录。 建立药品价格、 医疗器械、 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健全药品研发、 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档案, 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人口计生领域信用建设, 推进人口和计生?领域信用信息共享。 

  教育、 科研领域信用建设。 加强教师和科研人员诚信教育。?开展教师诚信承诺活动, 自觉接受广大学生、 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发挥教师诚信执教、 为人师表的影响作用。 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培养诚实守信良好习惯, 为提高全民族诚信素质奠定基础。?探索建立教育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教师和学生、 科研机构和科技?社团及科研人员的信用评价制度, 将信用评价与考试招生、 学籍?管理、 学历学位授予、 科研项目立项、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岗位?聘用、 评选表彰等挂钩, 努力解决学历造假、 论文抄袭、 学术不?端、 考试招生作弊等问题。 

  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 加强社会保障领域诚信制度建设,?通过建立诚信档案, 实现对社会保障对象的精细化管理。 构建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立社会救助申报家庭收入和财产承诺制度,?健全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定期报告与核查制度, 完善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档案, 打击各类骗取救助的失信行为。 健全诚信告知承诺?和守信践约制度, 切实增强救助申请家庭的诚实守信意识。 严厉?打击社会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各类参保人员的违规、 欺诈、?骗保等行为。 逐步落实社会保险政策, 强化劳动保障监督, 健全?社会保险诚信管理制度。 逐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 对各?项业务、 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 制定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披露社会保险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 落实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标?准, 积极开展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完善用工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 建立用工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公?示制度。 健全企业用工单位参保、 缴费诚信等级评价办法。 推进?劳动监察与行政司法联动协同, 加快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司法联动机制。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 规范?职业中介行为,打击黑中介、 黑用工等违法失信行为。 

  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 积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 依法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制定完善企业环境信用制度, 建成覆盖全市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和环境信用评价综合服务平台, 强化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 整理和共享。 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 组织开展动态?分类管理。 建立环境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 强化信用考?核分类监管。 全面发挥环保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提高全社会环保诚信意识。 

  文化领域信用建设。 建立文化市场信用管理制度, 完善文化?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 推进与其他部门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定文化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 有效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文化市场管理中的作用。 强化对文化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建立文化从业人员准入与退出机制。 

  体育领域信用建设。 结合体育发展与改革的实际, 逐步建立?和完善体育信用制度和监管体系。 制定职业体育从业人员诚信从?业准则, 建立职业体育从业人员、 职业体育俱乐部和中介企业信?用等级的第三方评估制度, 推动相关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在参加?或举办职业体育赛事、 职业体育准入、 转会等方面广泛运用。 

  旅游领域信用建设。 推进旅游行业信用制度建设, 制定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 建立旅游业消费者意见反馈及处理投诉?的记录与公开制度, 建立旅行社、 旅游景区和宾馆饭店信用等级?评估制度。 按照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 推进旅游行业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完善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信用档案, ?立旅游行业准入与退出机制。 积极推进智慧旅游建设, 利用电子?认证、 二维码等信息化手段, 公示旅行社、 旅游景区、 星级饭店、?导游等服务主体的信用信息,促进旅游业诚信水平提高。 

  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制度,?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信用评价办法。 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信息纳入失信记录, ?化对盗版侵权等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建设, 探索建?立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体系和诚信评价制度。 

  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信用建设。 大力推进网络诚信建设,?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 对互联网企业的服务经营行为、 上网人员的网上行为进行信用评估和记录。 培育依法办网、 诚信用网理?念,认真落实网络实名制, 完善网络信用建设的法律制度保障,?大力推进网络信用监管机制建设。 建立涵盖互联网企业、 上网个?人的网络信用档案, 积极推进建立网络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机制, 推动网络信用信息在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 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将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 个人?列入黑名单 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实施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社会组织诚信建设。 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基础数据库, 完善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 并依法向社会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把诚信建设内容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 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 在行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引导行业协会(商会) 加强会员?诚信教育和培训。 

  自然人诚信建设。 突出自然人信用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依托国家人口信息资源库, 逐步建立健全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完善自然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逐步实现自然人信用记录全覆盖。 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建立公务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 律师、 会计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职业信用记录, 加强重点人群信用信息共享, 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重点人群, 采取禁止参与评优、 评先、 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 取消相关社会福利、 补贴和政府资金扶持, 限制参加?政府主导的各项招标, 限制贷款等多种惩戒, 引导全社会恪守职?业操守和诚信行为。 

 

  专栏 3 社会诚信领域重点工程

  ?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信息平台。 主要包括服务机构基本信?息查询、 诚信服务动态、 诚信示范单位、 投诉意见箱、 网上投票、 ?光台等功能。 

  2. 劳动用工信息平台。 主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名单公布、 ?会法人劳动保障失信名单公布、 单位用工信息公布、 企业用工信息发?布、 劳务输出、 职业培训、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保障监察、 失业登记、?农民工监测、 农民工维权等业务, 使城乡居民能够便利享受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公共服务。 

  3. 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信息网络技术, 逐步?建成支撑文化市场的宏观决策、 市场准入、 综合执法、 动态监管和公?共服务等核心应用, 实现市场准入、 动态监管、 综合执法业务的集中?和统一,提供对不同利益相关者信息化应用的全方位服务支持。 

  4. 旅游诚信平台。 集涉旅经营者信用信息查询、 旅游消费投诉、?旅游信息服务、 旅游宣传、 行业自律管理等多种功能于一体, 为我市?涉旅经营者、 广大游客、 政府监管部门提供服务。 

  5. 重点人群职业诚信建设工程。 以医疗卫生、 社会保障、 教育科?研领域为重点, 建立完善公务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 律师、 会计从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统计从业人员、 注册税务师、 审计师、 评估师、?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 证券期货从业人员、 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保险经纪人、 医务人员、 教师、 科研人员、 专利服务从业人员、 项目?经理、 新闻媒体从业人员、 导游、 执业兽医等 21 类重点人群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信用档案, 推广使用个人职业信用报告。

 

  四、 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法院公信建设。 提高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 实现全市法院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探索建立覆盖全市法院的审判信息数据库,?依法依规推进审判流程公开。 建立统一的生效裁判文书网络查询?系统, 提高透明度。 推进强制执行案件办案流程信息公开, 完善?执行联动机制, 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 加强对法官个人的信?用档案建设, 将失信记录纳入信用档案, 实施惩戒。 

  检察公信建设。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重点做好公开审查、?公开答复、 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等领域改革的推进工作。 强化内外?部监督, 建立健全检察官个人信用档案, 严肃查处检察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 充分发挥法律的监督职能和作用,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促进诚信建设。 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 规范和加强查询工作管理, 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应用的社会联动机制。?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 全面推行公安机关阳光执法?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和办案进展等信息。 对于不宜向社会公开, 但涉及特定?权利义务、 需要特定对象知悉的信息, 应当告知特定对象, 或者?为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务。 建立完善外来人口积分落户政策信用?报告查询制度。 将公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诚信档案, 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将社会单位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诚?信管理,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 全面加强律师、 公证、 基层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 司法考试、 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进一步规范律师、 公证员、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 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公信力。 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 健全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档案, 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制度基础。 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严肃执法程序, 坚持有法必依、 违法?必究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 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充分发挥人大、 政协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作用, 完善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强化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实现以监督促公平、 促公正、 促公信。 

 

  专栏 4 司法公信领域重点工程

  ?1. 审判流程公开平台。 以政务网站为基础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电话语音系统、 电子触摸屏、 微博、 微信等技术手段, 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 多元化的司法服务。 

  2. 裁判文书公开平台。 将法院的裁判文书通过文书公开平台, ?步实现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将能够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 

 

第四章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一、 全面提升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服务能力?

  建设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大数据征集系统。 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和核心作用, 利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 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 着力构建上联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下通各旗县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横向?连接市直各部门信息系统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体系。 

  持续开展信用信息征集。 以各部门权力清单为依据, 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以及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所掌?握的法人、 自然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同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与社会征信服务系统、 电子商务平?台、 互联网金融平台等的信息共享, 鼓励企业、 个人及其他市场?主体自主向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申报信用信息, 不断完善信用信息内容, 消除信息孤岛,形成广泛覆盖、 深度融合的信用信息?大数据资源。 

  强化信用信息在市场监管中的应用。 实现部门之间的业务联?动、 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 形成多部门联动、 多领域监管、 ?措施并举的联动监管格局。 构建大数据分析监管模型, 对各类?信用信息进行关联分析, 全面、 客观地评估市场主体的信用水平,?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规律与特征, 主动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 事后监管, 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 为我市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供有力?支撑。 

  二、 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以工商、 税务、 价格、 进出口、?安全生产、 产品质量、 环境保护、 食品药品、 医疗卫生、 知识产?权、 商贸流通、 工程建设、 电子商务、 交通运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科研教育、 招标投标、 文化旅游、 公共服务等领域为重?点, 加快行业信用信息纵向整合, 建立完善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目标, 整合行业信用信息资源, ?步完善行业信用信息记录, 实现行业信用信息电子化存储。 

  推进行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以管理服务需求为导向, 在依?法依规保护隐私、 责任明确、 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 按照互相认可的原则, 建立行业间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专栏 5 加强金融业征信系统和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工程建设 

  完善全市企业和自 然人金融信用信息。 持续采集、 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加快证券、 保险、 外汇、 担保、 小额贷款、 信托等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推动小贷公司、 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有序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升防范风险能力。 

 

  三、 全面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构建信用监管新机制。 结合商事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以及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简政放权、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需要, 依托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为各级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及相关组织提供信息交换、?信息比对、 信息核查、 信用预警、 行业监测、 信用评价、 大数据?分析等多样化的信用信息服务,促进不同部门之间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 资格认定、 市场监管、 政策资金扶持等工作中的协同?联动, 满足政府科学决策、 风险预判和社会治理的需要。 

  拓展面向公众的信息惠民服务。 依法加强信息开放共享, ?展信用创业创新应用, 形成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合理适度开放共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 优先推进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的信用数?据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 充分利用信用巴彦淖尔网站、 手机APP 客户终端、 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 为公众提供多层次、 ?维度的公共信用服务。 增强信息服务的有效供给能力, 促进公共?服务的多方协同合作和资源共享, 使信用产品和服务深入社会生?活, 贴近百姓需要, 努力提升信用信息的便民利民惠民和公共服?务水平。 

  积极开展面向其他经济社会活动的信用服务。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在金融信贷、 社会融资、 企业经营合作、 人员招聘等各类?经济社会活动中, 依法为各类企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和自然人提?供信用核查、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等信用信息服务, 为防范市场信?用风险、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有效支撑。 

  四、 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加快建立信用信息采集、 整理、?加工、 保存、 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防护、 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测等制度规范和标准, 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 加强?对信用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信用信息采集、 存储、 交换、?加工、 使用和披露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加强信用信息保护、 网络信任体系和安全监控体系建设。 ?格按国家和自治区信息安全标准建设信用信息安全保障系统, ?大信用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安全风险预警和评估。 开展?安全等级认证和日 常安全监控, 实行信用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制定信用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和安全监测,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加强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安全内部管理。 信用服务机构要?增强信用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加大安全保障和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高起点、 高标准建设信用信息安全保障系统。 加强对信用服务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 建立行业准入、 退出机制, 完善从业安?全保密制度, 确保公众信用信息安全。 

 

第五章 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

  ?一、 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和制度

  ?建立健全信用标准体系。 强化信用信息目录清单管理, 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采集、 分类、 存储、 共享、 应用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 全面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信用应用目录和失?信行为目录, 合理设定信用信息公开范围。 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标准。 制定、 推广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地方标准, ?导、 促进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 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完善信用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征集、 信用信息分?类管理、 信用监督与奖惩、 信用承诺与审查、 信用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各旗县区、 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 本行业及相关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配套制度, 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二、 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各旗县区、 各部门要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探索建立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 制定完善本地区、 本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细则和信用修复机制。 依托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跨地区、 跨领域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体系, 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 让守信者处处受益,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健全对守信行为的激励机制。 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为诚信市场主体加快办理进?度。 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 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 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 加大扶持力度。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分类, 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 最大限度地便利守信企业。 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发守信激励产品, 降低守信者的市场交易成本, 使其?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 推动诚信市场主体的优良信用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信用巴彦淖尔网站进行公示, 并在各类活动?中重点推介诚信企业, 让信用 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考量因?素。 

  健全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 各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将?依法依规对失信行为作出的处理和评价, 依托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部门之间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开展联合惩戒。 在记录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的同时, 记入其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信用档案。 在对失信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 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 

  加快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发起与响应机制。?加大相互支撑配合力度, 实施跨地区、 跨部门、 跨领域的协同联?动。 鼓励各旗县区对本行政区域确定的诚信典型和严重失信主?体, 发起跨地区、 跨部门的联合激励与惩戒。 各旗县区、 各部门?要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工作的各项制度, 利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建立健全信用联合激励惩戒的跟踪、 监测、 统计、 评估机制,?同时建立完善相应的监督、 考核制度。 

  三、 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

  健全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 充分发挥行政监管、 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在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中的作用, 综合运用法?律、 经济和行政等手段, 切实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 加强对信?用信息主体的引导教育,不断增强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建立自我纠错、 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 以建立针?对未成年人失信行为的教育机制为重点, 通过对已悔过改正旧有?轻微失信行为的社会成员予以适当保护, 形成守信正向激励机制。 

  建立信用信息侵权责任追究机制。 制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投诉办理、 诉讼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信用服务机构泄露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侵犯个人隐私等违法行?为, 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通过各类媒体披露各种侵害信息主体权?益的行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 

 

第六章 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一、 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

  ?推动信用产品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 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探索在登记注册、 市场准入、 行政审批、 日常监督、?政府委托中介机构承办事项、 资质认定管理以及周期性检验、 ?级评优、 政府采购、 项目招投标、 项目审批、 财政支持、 税收优?惠、 上市后备资源选定等工作中, 依授权流程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或依法依规要求企业提供信用报告,积极引导和培育信用需求。 

  加强信用产品在社会活动中应用。 引导企业积极运用信用评?级、 信用保险等信用产品扩大信用交易。 推动金融机构、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利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防范风险。 金融和商业机构在与?企业或个人发生信用交易、 信用消费、 信用担保、 商业赊销和租?赁等业务时, 可以按照授权和规范流程查询当事人的信用记录,?或要求当事人提供信用报告。 在开展大宗交易、 签订经济合同、?进行合资合作等商业活动中, 倡导企业和个人主动提供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授权他人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防范经济活动中的信用风险。 鼓励人才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把查询个人?信用记录作为选拔、 聘用人才的重要环节。 

  二、 提高信用服务供给能力

  ?大力培育信用服务机构。 鼓励有实力的社会机构积极投资信?用服务产业, 培育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市场认同度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 引进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在我市落户, 开展合资?合作。 推进利用移动互联网、 云计算、 大数据等新技术发展新业?态信用服务机构。 

 

  专栏 6 积极引导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培育地方信用服务机构做大做强, 鼓励和引进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在我市落户。 重点在企业征信、 个人征信、 信用管理咨询、 ?信评级、 信用担保、 信用保险和商账风险管理等方面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信用服务机构。 

  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创建适用于我市的信用服务业标准化体系, ?立以市场占有率、 顾客满意率、 质量诚信度、 市场竞争力、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为基础要素的信用服务业品牌评价标准, 推动信用服务业?品牌化、 规范化、 特色化发展。 

 

  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 引导和鼓励信用服务机构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增强技术创新、 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能力, 建立完整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 为全市提供多层次、 有特色、 ?样化、 专业化的信用调查、 信用评估、 信用保险、 信用担保、 ?业保理、 履约担保、 信用管理咨询及培训等信用服务。

  加强信用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加强对信用理论、 信用经济、?信用评价和信用立法等基础理论和重大问题的研究。 研究建立区?域信用指数, 综合反映地区信用发展状况。鼓励国内外学术机构、?信用服务机构、 企事业单位等加强合作, 开展信用基础性、 前瞻?性、 实用性研究。 加强信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在职教育、?职业培训、 岗位培训等多层次的信用专业培训。 建立完善信用专?家和人才信息库, 围绕信用大数据分析、 信用评级评价和信用产?品应用等内容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 

 

  专栏 7 加强信用人才培养

  ?在全市开展学历教育、 在职教育、 职业培训、 岗位培训等多层?次的信用知识培训。 各级党校、 行政学院开设信用知识培训班, 对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开展信用相关知识专题培训。 促进信用领军人?才竞相涌现、 信用专业人才大量汇集。 以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为导向,?组织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 壮大师资队伍, 修订培训教材, 建设?一支专业的信用管理人才队伍。 

 

  三、 加强信用市场监管

  制定信用服务相关法规制度, 加强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备案管理, 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 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强化内部控制, 完善约束机制, 提升信用?服务质量。 推动信用服务机构规范信用服务活动, 坚持公正性和?独立性, 提升行业公信力。 推动建立信用服务行业自律组织, ?定行业规范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 形成行业自律机制。 建立信用?服务机构投诉举报平台,形成强有力的社会监督。 

 

第七章 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一、 普及诚信教育

  ??坚持诚信教育与公民道德建设、 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 

  坚持育人为本、 德育为先。 鼓励和引导各类院校开设信用管?理专业, 开展学科建设, 将诚信教育贯穿于基础教育、 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 成人教育等领域, 落实到教育教学、 管理服务各?环节。 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加强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 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 

  开展群众道德评议活动。 对诚信缺失、 不讲信用现象进行分?析评议, 引导人们诚实守信、 遵德守礼, 在全社会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背信弃义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 加强诚信宣传

  ??加大诚信文化宣传力度。 积极培育诚信道德, 深入宣传阐释?“诚信的基本要求和丰富内涵, 使诚信价值准则深入人心。 ?过报刊、 电视、 广播等多种传播媒介以专栏专题、 新闻报道、 ?论评论、 专题节目等形式传播诚信理念, 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 

  加强诚信宣传报道。 加大对守信典型的宣传和失信典型的曝?光力度, 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 大力宣传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果和经验, 努力形成全方位、 多层次、 广覆盖?的舆论宣传氛围, 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和维权意识, 引导公民自?觉监督和抵制各种失信行为。 

  三、 开展诚信主题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信用巴彦淖尔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 ”“依法?诚信纳税质量月等诚信主题实践活动。 把诚信建设纳入?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 贯穿于政风、 行风评议中, 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突出诚信主题, ?步骤、 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相关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积极倡导诚信自律。 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面?向社会开展诚信服务承诺, 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 健全组织保障?

  ?完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加强对各旗县?区、 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 督促和检查。 

  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 ?全组织机构,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定期对?本地区、 本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推动政务?诚信、 商务诚信、 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的各项建设任务落地。 

  成立巴彦淖尔市信用协会, 强化行业自律,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二、 强化责任落实?

  ?各旗县区、 各部门要统一思想, 高度重视, 按照本规划的总?体要求, 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推动规划有效实施。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根据各旗县区、 各部门信用?体系建设状况, 对信用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各地区、 各部门实绩考核体系。 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的地区、 部门和单位, 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旗县区、 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按规定进行问责。 

  三、 加强政策

  ?支持?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 合理安排财政预算, 加大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 将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运维等应由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并积极争取自治区有关厅局、 国家有关部委和?金融机构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 

  各旗县区、 各部门在修改、 订立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应按强化信用约束的内容, 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将信用监?管落实到位。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杨敬